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什么时候?

安吉刑事律师 2025-04-29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章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,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指自鉴定意见形成之日起的15日内。当事人在收到鉴定意见后,有权在此期间提出书面异议。若当事人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异议,则视为承认鉴定意见,并且法院可以依据该鉴定意见作出判决。此项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章第一节关于证据的规定中明确指出,鉴定意见应及时告知当事人,当事人有权在收到鉴定意见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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